泓樽付诈骗案件取回被骗资金
GXNNLCJ
来自:南宁市 发布日期2022-08-29 18:02:24
状态:
已回复
编号:360775
处理用时:3天6小时11分
该案件已破获,且冻结资金,作为案件被害人是否有办法索取被骗资金?作为被害人如何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询问该情况?
问政部门:公安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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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回复
现我单位回复如下:泓樽付平台是属于东莞市泓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网上平台,该公司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案,已于2017年11月07日被立案侦查,于2017年12日20开始至今,我单位已抓获相关嫌疑人达30余人。我单位于2018年11月22日已将该案交给东莞市第三人民检察院起诉,东莞市第三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月4日已将该案移交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办理。该案属于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案,参与该组织人员均属于参与人,根据法院生效判决和相关法律规定,该案扣押冻结资产均属于传销资金,应当上缴国库,无法返还给参与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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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XNNLCJ09-04
唉,真的太难了
回复 散人一个(来自:东莞市):一波操作猛如虎,直接就是上缴国库,管老百姓死活。。
来自:南宁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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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人一个09-02
一波操作猛如虎,直接就是上缴国库,管老百姓死活。
来自:东莞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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